EN
https://www.gov.cn/

內蒙古保障七類困境兒童

2016-12-21 07:48 來源: 人民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對七類困境兒童在生活、醫療、教育、監護、兒童關愛等方面加強保障,實現困境兒童利益最大化。

《實施意見》明確困境兒童為以下七類: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滿16周歲兒童;法定撫養人有撫養能力但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兒童;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家庭的兒童;受侵害和虐待的兒童、生活困難的單親家庭、失足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難的留守流動兒童等其他困境兒童。  (記者 張棖)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