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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規範食品攤販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6-12-21 14: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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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哈爾濱12月21日電(記者 梁書斌)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了新修訂的《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加強食品攤販的管理,規範其經營行為,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12月16日,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據黑龍江省食藥監局副局長張樹傑介紹,新修訂的條例從幾個方面對食品攤販進行了規範。一是指定經營地點,規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統一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或者臨時經營場所,規定經營時段,並向社會公佈。二是指定管理單位,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對食品攤區進行管理,同時賦予相應的管理職責。三是持卡經營,規定食品攤販開展經營,應當向政府指定的管理食品攤區的部門或者機構申請登記卡,登記卡有效期為一年,屆滿需要辦理延續手續。

同時還規定,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攤區的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依法查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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