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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臺醫療救助新政 困難群眾最高救助10萬元

2016-12-21 17: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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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2月21日電(記者 劉鄧)記者從海南省民政廳獲悉,新修訂的《海南省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經海南省政府同意,于12月正式施行。《辦法》擴大了醫療救助對象範圍、調高了救助限額並增加了特殊門診救助。其中,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醫療救助最高額度從2萬元/年上升到10萬元/年。

據了解,新修訂的《辦法》將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列入重點救助對象,在救助比例和救助最高限額方面均相應提高,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年度最高救助限額10萬元;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額5萬元;低收入救助對象年度最高救助限額4萬元;因病致貧救助對象年度最高救助限額3萬元。

與之前的救助政策相比,本次新修訂《辦法》取消了重特大疾病病種限制,改為以實際支出醫療費用作為確定救助的依據;設置了梯次醫療救助比例,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合規的個人負擔費用按100%的比例救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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