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從人大執法檢查報告看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

2016-12-22 07:2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 王茜、朱基釵、鄒欣媛、白陽)出行安全,關乎你我。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于8月至10月在全國31個省區市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並通過各大網站進行了參與人數超過30萬人的問卷調查。21日,執法檢查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這些年,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發生了哪些變化?存在哪些需要儘快解決的問題?如何保障我們的出行安全?

人:近90%事故傷亡因違法行為導致

每一個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開始施行到2015年,10多年間我國機動車駕駛人數量從0.75億人增長到3.27億人,快速步入“汽車社會”。

2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目前我國機動車駕駛人違法違規現象普遍。“超速超員、酒後駕駛、強行超車、疲勞駕駛、遮擋號牌、搶行加塞、開車使用手機等行為大量存在。部分非機動車駕駛人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隨處可見,許多行人漠視交通規則。”

報告指出,2015年,全國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4.42億起,近90%人身傷亡交通事故是因違法行為導致的。

從大量事故中,我們不難發現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悲劇的根源,很多時候來自“人”的意識和行為。

——危險駕駛,往往來自駕駛人的自負和無知。

相關調查顯示,造成嚴重事故後果的危險駕駛行為中,駕駛年齡在6至10年、10至15年和1年以下的駕駛人群體中相對高發。究其原因,主要是前者具備一定駕駛經驗後,對自身駕駛技術過於“自信”;而後者主要是安全駕駛、守法駕駛的意識和能力還不夠。

——交通陋習,又通常是安全事故的重要誘因。

此次道交法執法檢查的問卷調查顯示,參與者普遍認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闖紅燈、逆行、過路口不減速”“行人闖紅燈”“車輛不主動避讓行人”是主要交通陋習和違法行為,分別佔68%、56%和53%。

“我們的社會已進入汽車時代,可交通參與者的思維還停留在非機動車時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説,執法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集中反映出,儘管道交法已經實施了12年,不管是作為行人,還是駕駛人,我國公民在道路交通方面的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仍然比較淡薄。

她建議,在加強對違法者依法追責懲處的同時,也要加強道交法等法律法規的解釋宣傳工作,讓人們真正理解法律背後的安全意義,學校、家庭、媒體等要形成合力,充分營造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輿論氛圍。

車:“超載超限超標”頑疾難治愈

2004年至2015年,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從1.07億輛增長到2.78億輛。

在機動車引發的事故中,貨車超載超限可謂“第一殺手”。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有關部門對貨車載重和外廓有嚴格標準,但從實踐上看,許多貨車都屬於非法生産、改裝,超載超限現象普遍存在。超載超限貨車安全性能大幅下降,極易出現剎車、轉向失靈等情況,引發交通事故。2006年至2015年,在貨車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載超限引發的約佔60%。

在貨車超載超限的同時,近年來在家庭出行、快遞送貨中越來越普遍的電動自行車和“老年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的大量上路,其速度、體積“超標”,也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根據執法檢查組的問卷調查,人們選擇電動自行車、低速電動車的主要原因除了“買得起、速度快、易停車”,還有就是“不用上牌照、不用考駕照、不用買保險”。

記者了解到,我國現在每年生産約3000萬輛電動車,全國電動車保有量超過2億輛,其中大部分超過國家標準。“北廣深”一線城市,涉摩、涉電交通事故高發。以深圳為例,2015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36人,同比下降了8%,涉摩涉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卻達56人,同比上升37%。

對於電動車,國家相關部門已陸續出臺了相關明確標準。然而,這些標準在生産和銷售環節,並沒有得到完全嚴格的執行。

根據執法檢查報告,“老年代步車”“殘疾人助力車”等低速電動車的生産企業及車輛普遍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各項技術指標基本不符合汽車強制性標準,安全性能差,加劇交通混亂,易發交通事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不管是電動車的超標,還是貨車的超載超限,這些問題的産生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僅僅依靠公安交管部門一家的力量難以治本,必須要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協同合作,按照道路交通法確立的相關職責依法履行各自職能。

“以電動自行車為例,在標準制定後,質監、工商等部門必須在生産、銷售等前端環節嚴把出口,從源頭上避免違規車輛流入市場;而在後端的道路執法上,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避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執法不嚴問題。”湛中樂説。

路:40%以上農村公路有安全隱患

路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載體。

從2004年至2015年12年間,我國公路通車里程從187萬公里增長到457萬公里。

根據執法檢查組的問卷調查,參與者普遍認為“地面標線磨損嚴重、看不清楚”“常見違法擺攤設點或晾曬穀物”“路面長期嚴重破損未修復”以及“隔離護欄和安全島等設施不足”是城市交通安全設施存在的4個最為突出的問題,分別佔45%、34%、33%和33%。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淩雲表示,目前在城市交通安全設施方面仍然存在著一種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不僅要加強城市道路安全設施的建設,更要加強管理,及時進行養護和維修。”

截至2015年底,我國農村公路里程已達398萬公里,農村公路在全國公路總里程中佔據很大比例。

執法檢查報告指出,我國部分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設施不足。急彎、陡坡、長下坡、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農村公路的危險路段已超過160萬公里,佔農村公路總里程40%以上,亟待增設安全防護設施。近十年來,近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農村公路。另據測算,目前全國約100萬公里農村公路需要大中修,佔總里程的四分之一。

“農村公路佔整個公路總里程的比例非常大,要花大力氣保護好。”交通運輸部副部長戴東昌近日表示,當前我國農村公路養護的高峰期已經到來,加之部分早期建成的農村公路標準較低,抗災能力較弱,安全設施不到位,未來一段時間,養護和管理的任務將十分繁重。

2014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提出要緊緊抓住農村公路這一工作重心,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隱患,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約6.5萬公里的安全隱患治理。

余淩雲等專家指出,在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安全設施配套的“硬體建設”外,還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交通執法力量,特別是充實基層執法隊伍和力量,以嚴格的執法來保障我們的出行安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