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放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2016-12-29 17:0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合肥12月29日電(記者 程士華、陳尚營)安徽省近日發佈《關於放開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7年元月1日起,放開公立醫療機構美容整形及中醫綜合部分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服務價格。

記者從安徽省物價局獲悉,通過廣泛徵求意和專家論證,安徽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放開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放開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醫院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後,應當在收費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在制定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時,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合理的醫療成本為基礎,綜合考慮醫療服務技術含量、醫療風險程度、市場供求、患者和醫保的承受能力、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周邊地區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價格水平。所制定價格應保持相對穩定,價格調整週期原則上不低於一年,每次提價幅度應當控制25%以內。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標準。

物價部門將跟蹤評估,監管執行情況,定期對放開價格前後的業務量、業務收入等資料評估分析,完善相關改革政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監督,及時掌握價格管理權限放開後價格變化情況,發現異動及時提醒、告誡,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收取未予公示的費用、自立項目、擅自擴大服務範圍、不按規定或違背患者意願強制提供醫療服務以及不執行調價週期、調價幅度等不規範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