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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名廳官被開除黨籍

2016-12-30 11: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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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12月30日電(記者 齊雷傑)記者30日從河北省紀委獲悉,河北衡水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陳登泉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按副主任科員安排工作。邯鄲冀南新區原黨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磁縣縣委原書記張曉波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河北省紀委通報,陳登泉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購物卡;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登泉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按副主任科員安排工作;收繳其違紀所得。

河北省紀委對邯鄲冀南新區原黨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磁縣縣委原書記張曉波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張曉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邯鄲市委換屆期間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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