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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程”豈能挑戰文保底線

2017-01-03 07:33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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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到文物的價值,更要捍衛文物的價值。以最大的誠意保護文物,需要完善、有力的執法體系為之兜底,關鍵是改變基層文保部門一貫以來的弱勢狀況。

一邊是文物保護,一邊是商業開發——在某些地方,這兩種訴求儼然勢如水火。在追逐經濟利益的巨大驅動力下,對於文物的保護往往顯得力不從心。很多時候,不折不扣地執行文保政策,甚至會被一些人視作“拖累城市建設”。

受這種功利而狹隘的城市發展觀支配,悲劇正不斷發生。在河南汝州,百餘座漢墓遭房地産開發破壞,開發商語出驚人:“考古不就跟遷墳一個樣嘛,文物都發掘走了,我不就可以把墓坑給平了嗎?”而在陜西西鹹新區,秦咸陽宮保護遺址和控制地帶陸續建設了許多項目,且均未履行文物審批手續。

商業開發強勢,文物保護弱勢,是當下一些地方不爭的事實。所謂傳承歷史、敬畏傳統,在現實的利益盤算面前簡直不堪一擊。在汝州漢墓遭破壞一案中,始作俑者在被罰款40萬元之後,至今沒有再被深入追究。誠如相關專家所介紹的:“按照文物保護法規定,故意或過失損壞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但在現實中很少有被追究刑責的,往往罰款了事。”對於破壞文物行為的輕罰,在不少地方已經成為潛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陜西的秦漢新城項目和河南汝州的望嵩文化廣場項目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當地力推的重點工程。恰恰是這種“來頭不小”的架勢,使得一線施工單位敢於挑戰文保單位的權威。

對於文物保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産。”那種不惜一切代價大拆大建的思路,已經不適應當今社會的需求。我們並不缺高樓大廈,缺的是對歷史文化的珍重與傳承。粗暴對待歷史遺産,足以讓一座城市“失魂”。但很可惜,許多城市的管理者尚未意識到其中的利害。

認識到文物的價值,更要捍衛文物的價值。以最大的誠意保護文物,需要完善、有力的執法體系為之兜底,關鍵是改變基層文保部門一貫以來的弱勢狀況。比如,從財政撥款、管理歸口等方面著手重新梳理,盡可能強化其獨立行使職權的能力和底氣;優化現有的文物行政執法方式,探索建立直接參與的專業執法隊伍,確保文物執法權能夠更為集中、有效。一言以蔽之,要用健全的制度遏制屢禁不絕的破壞衝動,創造文物保護的新局面。

不管理由多麼冠冕堂皇,破壞文物的行為都是不可容忍的。而從另一面説,那些保護文物卓有成效的人,也必須獲得公允評價和公平對待。如此,才能真正讓文物保護工作有神聖感、獲得感,才能真正守護住歷史文化。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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