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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潮州市原市長盧淳傑嚴重違紀被雙開

2017-01-03 16: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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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1月3日電(記者 毛一竹)廣東省紀委3日對外公佈,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潮州市委原副書記、潮州市原市長盧淳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盧淳傑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盧淳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或升遷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接受和免費使用他人提供的建材和小汽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佔用市政府週轉房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徵地補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廣東省紀委認為,盧淳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盧淳傑開除黨籍處分;經廣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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