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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市售空氣凈化器凈化能力差距大

2017-01-04 14: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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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4日電(記者 周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日發佈的空氣凈化器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市場上在售空氣凈化器實際凈化能力差距巨大,甲醛潔凈空氣量相差70倍。

消保委對20個主流品牌空氣凈化器進行的比較試驗顯示,實測顆粒物CADR值最低為77立方米/小時,最高為569立方米/小時,適用面積最小為9平方米,最大為68平方米;PM2.5潔凈空氣量最高為518立方米/小時,最低為69立方米/小時,相差7倍多。

比較試驗還測試了20件樣品的甲醛和二氧化硫污染物凈化性能,結果顯示,甲醛潔凈空氣量最高為282立方米/小時,最低為4立方米/小時,相差70倍;二氧化硫潔凈空氣量最高為354立方米/小時,最低為13立方米/小時,相差27倍。

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應關注空氣凈化器的顆粒物潔凈空氣量(CADR)和適用面積,應選擇産品適用面積不低於實際使用面積的空氣凈化器。空氣凈化器運行時,儘量放置在房間中央,並確保出風口附近無遮擋物,保證室內空氣的實際循環效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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