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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強化自然災害關口前移和預警響應工作

2017-01-05 11: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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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1月5日電(記者 姜辰蓉)記者從陜西省民政廳了解到,該省日前出臺《陜西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並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這一辦法的出臺,對依法推進陜西省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強調,要強化自然災害救助關口前移,推進預警響應工作。氣象、水利等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和洪水監測預報,提高預警、預報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支持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建立政策性保險,居民自願參保,政府給予一定補助。

辦法明確,要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的協調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協調本行政區域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其辦公室設在本級民政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自然災害救助具體實施工作。

辦法提出,要加大救助準備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制定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評估和修訂,提高本區域內居民應急自救能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制定本級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儲備庫建設規劃和物資儲備規劃,並組織實施。

辦法還強調,要強化自然災害救助關口前移,推進預警響應工作。氣象、水利等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和洪水監測預報,提高預警、預報的時效性和準確性。支持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建立政策性保險,居民自願參保,政府給予一定補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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