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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去年審結936件腐敗案 涉15名副廳級以上幹部

2017-01-18 15: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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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月18日電(記者 賴星)記者從正在召開的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上獲悉,2016年,江西依法懲治職務犯罪,全省法院審結案件936件1505人,其中副廳級以上15人,縣處級49人,保持了嚴懲腐敗的高壓態勢。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在18日所作的工作報告上説,江西法院系統認真貫徹“兩高”司法解釋,完善大要案審理機制,斯鑫良、王天普、周文斌等案件的審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依法審理貪污徵地補償款、危房改造補助款、扶貧資金等案件173件,嚴懲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打擊力度,判處40件66人。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鐵流介紹,去年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382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071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11人。追繳贓款贓物共計2億余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人。集中力量查辦要案,全年共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55人,其中廳級8人。堅決懲治群眾身邊的“蠅貪”,立案偵查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548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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