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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2017-01-18 15: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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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月18日電(記者 曹祎銘、覃星星)記者從廣西住建部門獲悉,依照新近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廣西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新建民用建築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的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要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標準進行建設。

在綠色建築推廣方面,《條例》明確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執行綠色建築相關標準;明確了綠色建築項目的建設、規劃、相關標準,確保綠色建築質量;建設、購買、運營綠色建築的,外墻保溫層的建築面積不計入建築容積率;取得綠色建築標識的項目,按照國家、自治區以及綠色建築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的規定享受獎勵政策。

據了解,《條例》還規定了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的下列建築應當至少應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使用中央空調的建築;集中提供熱水的賓館、酒店、醫院、學校建築;12層以下的住宅建築;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群。

對於採用集中空調系統且有穩定熱水需求、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含改建、擴建)公共建築,應當配套設計和建設空調餘熱回收利用裝置。

針對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標,太陽能、淺層地能利用以及保溫隔熱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修期等信息,《條例》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佈,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中予以載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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