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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等生”

2017-01-19 10:4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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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等生”
PM2.5濃度僅27微克/立方 比全國平均水平低42.6%

2016年,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我省持續保持水、大氣、生態全優,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

空氣質量方面,“福建藍”已成常態。來自省環保廳發佈的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九市一區城市空氣平均達標天數佔比98.2%,同比提高0.3個百分點,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9.4個百分點。其中,PM2.5年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同比下降6.9%,比全國平均水平低42.6%。福州、廈門空氣質量排名分別位居全國74個重點城市第5位、第4位。

水質方面,優質水比例大幅上升。監測顯示,2016年,全省12條主要河流Ⅰ~Ⅲ類水質比例為96.5%,同比提高3.2個百分點,其中Ⅰ~Ⅱ類水質比例為60.1%,同比提高16.4個百分點。

生態環境質量方面,我省森林覆蓋率達65.95%,繼續居全國首位。

作為全國首個生態文明試驗區,從2016年起,我省率先將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升級為書記、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在每年兩會期間,九市一區黨政“一把手”向省委省政府簽訂環保“軍令狀”,在全國率先扛起環保“黨政同責”大旗,並率先全國成立以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副組長的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層層傳導責任,確保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層層落實。同時,從2016年起,我省以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名義每兩年對全省九市一區完成一遍環保督察,督察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任免重要依據。(潘園園 魏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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