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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帶水分的財政收入——財政部回應遼寧省財政數據造假

2017-01-21 07: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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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記者 鬱瓊源、韓潔)虛構應稅事項、虛增非稅收入、違規先徵後返……近日遼寧省主動曝光的財政數據造假事件引發輿論關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20日回應稱,財政部對此高度重視,將把財政收入質量納入重點監管,並加大問責力度,堅決防範和制止財政數據造假。

搞假數字、帶水分的財政收入誤導中央決策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説,黨中央、國務院一貫要求嚴肅財經紀律,確保經濟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預算法》也明確規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和單位,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徵收應徵的預算收入,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多徵、提前徵收或者減徵、免徵、緩徵應徵的預算收入。

“遼寧省此前搞假數字、帶水分的財政收入,嚴重違反了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以及預算法的規定,影響了中央對遼寧省經濟形勢的判斷,誤導了中央決策,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這位負責人指出,財政數據作假也影響到中央對遼寧省的轉移支付規模,降低了市縣政府可用財力和民生保障能力。

這位負責人説,此次遼寧省能夠公開對外確認財政數據造假,直面問題,不遮醜,不護短,既是對自身的反省和鞭策,也可以對其他地區起到警示作用,值得肯定。財政部對此高度重視,將採取進一步措施,嚴防財政數據造假。

四大虛增財政收入手段值得警惕

這位負責人指出,調查發現,遼寧省有關市縣虛增財政收入大致有四種方式,需引起警惕:

——通過虛構應稅事項和納稅依據,虛增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等地方稅收收入。如2012年,某縣將原縣委和縣政府機關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劃撥給縣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再由該公司對外轉讓,轉讓行為未實際發生,卻對此徵收土地增值稅等5671萬元。

——通過虛假拆遷或轉讓土地、使用財政資金繳納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等虛增非稅收入。如2012年,某縣重復轉讓4家糧庫土地,虛增國有資本經營收入6965萬元。

——違反國家規定對企業稅收實施先徵後返。如2011-2013年,某縣對33戶企業以先徵後返的方式返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2224萬元。

——有的市縣還通過違規編造、隨意調整財政月報的方式虛增財政收入。

多措施嚴防地方財政數據造假

財政部表示,近年來一直高度重視地方財政收入質量問題,綜合施策防止地方財政數據造假,具體措施包括:

建章立制加以規範。在《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規定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根據經濟形勢和政策調整等因素科學預測,弱化對政府收入預算的考核,為依法徵收確保收入質量提供制度保障。在佈置編制地方預算的通知中,也強調要依法組織財政收入,嚴禁採取虛收、空轉等方式違規增加收入。

建立健全“自動補償”機制。以均衡性轉移支付為例,如果地方虛增財政收入,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標準收支缺口自動縮小,中央財政對其均衡性轉移支付規模也將相應減小。

進行正向激勵。出臺《財政管理績效考核與激勵暫行辦法》,把收入質量納入考核範圍並賦予較大權重,激勵地方做實財政收入,提高收入質量。

加強日常監管。把財政收入質量作為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監管的重點內容之一,就地就近實施監管,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地方財政收入造假行為。

將嚴肅問責堅決防止財政數據造假

據介紹,在現有措施基礎上,財政部下一步將加大力度防止財政數據造假行為。

一方面要督導遼寧省各級財政部門落實好各項整改措施,並形成長效機制。密切關注包括遼寧省在內的地方財政收入運行情況,進一步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加大對考核結果的應用,強化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引導地方做實各級財政收入。

這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把財政收入質量監管作為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的日常監管重點,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加大問責力度。督促地方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依法依規對弄虛作假的地區和人員進行問責,堅決防範和制止財政數據造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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