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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黃興國立案偵查

2017-01-22 11: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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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 最高檢22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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