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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

2017-01-23 17: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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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這是第一部全國市場監管中長期規劃,是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動市場監管改革創新的行動綱領。

《規劃》指出,加強和改善市場監管,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方向,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要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圍繞營造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市場競爭環境和市場消費環境,樹立現代市場監管理念,改革市場監管體制,創新市場監管機制,強化市場綜合監管,提升市場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規劃》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科學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構建以法治為基礎、企業自律和社會共治為支撐的市場監管新格局,形成有利於創業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形成便利化、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基本形成寬鬆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安全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基本建立權威高效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

《規劃》提出了市場監管的重點任務。一是營造寬鬆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改革市場準入制度,建立統一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制度,深化“先照後證”改革。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推進“多證合一”,提高便利化服務水平。完善企業退出機制。為小微企業創造良好環境。二是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市場開發共享。加強網絡市場、廣告等重點領域市場監管,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強化競爭執法力度,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推動質量監管,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三是營造安全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加強日常消費領域、新消費領域市場監管,加強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點人群消費維權,加強農村市場監管,健全消費維權機制。

《規劃》強調,要健全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強化競爭政策,健全企業信用監管,加強大數據監管,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推動市場監管法治建設。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督查考核,充分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推動規劃有效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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