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6年重慶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3.2%

2017-01-25 10:23 來源: 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2016年全市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7271.35億元,同比名義增長13.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1.7%,較上年回落0.6個百分點(以下均為名義增長)。其中,12月份,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672.66億元,增長13.5%。

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2016年,城鎮消費品零售額6905.74億元,增長13.1%;鄉村消費品零售額365.61億元,增長14.8%。其中,12月份,城鎮消費品零售額640.70億元,同比增長13.4%;鄉村消費品零售額31.96億元,增長16.6%。

按消費類型分,2016年,商品零售6244.40億元,增長13.0%;餐飲收入1026.95億元,增長14.5%。其中,12月份,商品零售577.16億元,同比增長13.2%;餐飲收入95.50億元,增長15.1%。

2016年全年,全市限額以上法人企業實現網上零售額245.99億元,增長45.3%,比限額以上法人企業非網上商品零售額增速高29.9個百分點,佔限額以上法人企業零售額的比重為5.8%,拉動限額以上法人企業零售額增長2.1個百分點。

附注

1.指標涵義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指企業(單位)通過交易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産、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零售額:企業(單位)通過公共網絡交易平臺(包括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臺)取得訂單,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産、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含增值稅),付款可以在網上進行,也可以在網下進行。公共網絡包括計算機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

2.調查對象

從事商品零售活動或提供餐飲服務的法人企業、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其中,限額以上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

3.調查方法

對限額以上單位進行全數調查,對限額以下單位進行抽樣調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