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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探索形成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體系

2017-02-03 10:01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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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中央文件確定的八個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方向,我省把制度創新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統領與核心,既承擔中央改革任務,又結合江西特色,探索形成了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體系。

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是生態文明領域的全新詞彙,其關鍵是明晰自然資源産權,並通過合理定價反映自然資源的真實成本。我省全面完成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印發實施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林場改革的意見》,全省425個林場整合重組為216個,所有林權都已完成確權登記和頒證工作。同時,全面啟動國有農墾場確權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濕地確權試點。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要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我省建立“三條紅線”管理制度的同時,完善了土地利用指標控制體系,強化建設用地預審審批,對不符合産業政策、低水平重復建設、污染嚴重及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安全的項目用地,不予審核或審批。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全省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用地指標體系,引導産業轉型升級。

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是我省創新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的一大亮點。我省出臺了《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試行)》和《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配套考核辦法》,首期籌集生態流域補償資金20.91億元,在全國率先實行全境流域生態補償。開展跨區域橫向補償試點,啟動樂平—婺源“共産主義水庫水環境橫向補償”試點,根據水質監測考核結果,對上遊婺源縣開展水環境保護和治理進行補償。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我省探索建立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制定並公佈實施了城鎮基準地價,探索實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供地方式。

同時,大力實施河長制、推進流域水環境監測事權改革、建立農村環境治理機制、建立環保督察制度、探索環保司法銜接機制,我省在環境保護與治理方面,完善和探索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

通過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我省完善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機制,提高了生態文明在考核中的權重。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和發展程度,實行了分類考核。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制定了《江西省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試點工作方案》,在南昌市、贛州市等地開展試點工作,研究起草了《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評價方案》,並對全省生態文明建設進展情況進行了初步測算。(記者 遊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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