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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國企混改允許中小股東董事提名錶決權合併計算

2017-02-09 13: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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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2月9日電(記者 陳灝)為確保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中小股東利益,發揮其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創新經營機制等方面的作用,國資大省山東近日出臺政策,允許混改企業賦予持股比例不高的中小股東董事提名權。經股東協商一致的,中小股東董事提名錶決權可合併計算。

山東省國資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方面,山東省允許混改企業股東協商一致後,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決議程序和決議通過的比例;鼓勵混改企業實行中小股東特別表決權、累積投票制、分類表決制、關聯事項回避表決制,提高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積極性。

針對中小股東可能面臨的話語權不足問題,山東省提出,經股東協商,混改企業可就董事會成員數量、構成比例和選舉程序進行特別約定,可賦予持股比例較低的中小股東董事提名權,也可約定中小股東董事提名錶決權合併計算。中小股東在董事會、監事會中沒有席位的,監事會需定期與中小股東交換意見、聽取建議,充分保障小股東的知情權和話語權。

在股東利益保障上,山東省要求混合所有制企業建立積極的收益分配機制,當企業或協議約定的分紅條件具備時,應及時分紅;提倡以現金分紅,積極主動回報投資者。同時,鼓勵通過掛牌、約定股權價值調整協議、股權回購等方式,提高股權流動性、完善股權退出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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