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陜西: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

2017-02-14 11:0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西安2月14日電(記者 楊一苗)記者從陜西省民政廳了解到,《陜西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將於2017年3月1日起實施,其中要求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

該規範明確,婚姻登記機關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規定收取婚姻登記證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免收婚姻登記證工本費。

同時,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或者謀取其他利益。婚姻登記場所不得設在婚紗攝影、婚慶服務、醫療等機構場所內,上述服務機構不得設置在婚姻登記場所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