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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印發《國家文物局2017年工作要點》

2017-02-15 07:51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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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國家文物局201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文物政發〔2017〕2號

局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國家文物局2017年工作要點》已經2017年國家文物局第1次局務會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文物局 
2017年1月23日


國家文物局2017年工作要點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於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讓文物活起來落實落地,促進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努力在探索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上取得新進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的勝利召開。

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著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1.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進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深入人心,推動將文物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城鄉規劃。組織好十九大代表候選人推選工作,舉辦國家文物局系統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培訓班,促進黨員幹部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2.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召開國家文物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制定國家文物局廉政風險防控手冊;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推進國家文物局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3. 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出臺“三會一課”實施辦法,舉辦國家文物局系統黨支部書記培訓班,加強基層黨務幹部的能力建設。

4. 繼續落實中央巡視整改措施,拓展深化整改成果;修訂國家文物局黨組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意見,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二、著力做好文物領域事關全局的重點工作

5. 全面推進《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落到實處。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和國家記憶工程實施為引領,加強對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舉措的組織、協調和督導。

6. 全面開展“互聯網+中華文明”三年行動計劃,遴選一批示範項目、示範基地,支持文博機構、社會力量利用文物資源進行文化産品創意開發,促進文化消費。

7. 深入推進文物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文物行政審批事項,更新文物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行文物行政許可標準化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全面推進信息化整合共享工作,實施綜合行政管理平臺建設,保障網上審批全流程運轉。推進文物部門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8. 全面總結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報請國務院核定公佈普查數據和普查成果,召開普查總結表彰會議,表彰一批普查先進集體和個人。公佈一批符合公開條件的普查數據,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9. 開展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專題研究,舉辦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研討會;加強文物補償制度研究和進一步放開社會領域投資文物保護利用政策研究;加強中國特色文物保護利用理論體系建設。

三、著力發揮文物保護重大項目的引領作用

10. 實施長城保護計劃,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惠及民生”的長城保護體系。完成長城保護總體規劃大綱和省級長城保護規劃編制,印發長城保護維修工程規範性文件。實施一批長城修繕、搶險加固和保護設施建設項目,建設一批長城保護展示示範區。開展長城沿線基層保護管理機構負責人培訓,推動組建國家級長城保護研究中心。

11. 實施長征——紅色記憶工程,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護展示水平。編制《長征文化線路保護專項總體規劃》,指導地方政府提升長征文物保護等級,加強長征文物保護展示,開展長征文化線路紅色旅遊,助力革命老區脫貧和經濟社會發展。結合紀念建軍90週年、抗戰全面爆發80週年系列活動,實施革命舊址保護修繕三年行動計劃和館藏革命文物修復計劃,推出一批弘揚革命精神、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革命文物專題展覽。

12. 開展“考古中國”重大研究,全面推進大遺址保護。以良渚等遺址為重點,深入研究展現早期中華文明的多元一體格局;以殷墟等遺址為重點,深化夏商周考古工作,揭示早期中國整體面貌。以河套地區聚落與社會、長江中上遊文明進程、長江下游區域文明模式研究為重點,繼續推進區域文明化進程研究。推進沿海海域及內水重點水域水下考古,深化科技考古,開展預防性考古,舉辦全國考古成果精品展。

13. 制定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方案和工作標準,啟動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

14. 總結推廣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經驗,舉辦中國首批世界文化遺産列入《世界遺産名錄》30週年紀念活動。力爭“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項目成功申遺,推進古泉州(刺桐)史跡、良渚遺址、“海上絲綢之路”保護與申遺工作,加強“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保護和絲綢之路“南亞廊道”研究。

15. 加強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實施一批館藏珍貴文物和重要出土文物、出水文物的保護修復項目,推進館藏文物預防性保護項目。

四、著力拓展讓文物活起來的有效途徑

16. 完善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加強博物館免費開放績效考評管理,擴大補助範圍,提高補助標準,探索對免費開放博物館實行動態管理。開展2011-2016年度博物館免費開放情況評估工作。

17. 加強博物館公共服務和社會教育機制建設,提升博物館青少年教育功能,建立博物館青少年教育項目庫,推出一批博物館青少年教育活動項目。

18. 促進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利用。印發《古建築開放導則》,指導大遺址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後續保護利用,支持各地開展古建築、大遺址展示利用示範項目。出臺《革命舊址保護展示導則》《抗戰文物保護利用導則》,繼續推進傳統村落保護利用項目,拓寬近現代文物展示利用方式。

19.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全面梳理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探索實踐,研究制定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規範性文件;支持各方力量參與“互聯網+中華文明”三年行動計劃。推動擴大全國博物館文創産品開發試點單位範圍,適時擴大至地市級博物館。召開全國文博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工作推進會。

20. 圍繞“一帶一路”國家戰略,擴大文物對外交流合作,繼續做好援助柬埔寨、烏茲別克斯坦、尼泊爾等文物保護修復項目,啟動援助緬甸文物搶救保護項目,主動設計面向中亞、南亞等周邊國家的文物保護與合作考古項目,舉辦赴意大利、德國海上絲綢之路主題展覽和赴美國“秦漢文明”文物展,舉辦中國——中東歐文化遺産論壇。

21. 配合紀念香港回歸20週年活動,舉辦赴香港絲綢之路主題文物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文化遺産領域更緊密安排協議。繼續舉辦海峽兩岸文化遺産論壇和台灣歷史教師中華文化研習營,保持與台灣文化遺産領域機制性交流。

五、著力提升文物工作管理水平

22. 加強不可移動文物管理。完善文物保護工程管理體系,加大重點項目檢查指導力度,提高文物保護工程質量。制修訂《古建築修繕工程施工規程》《近現代建築保養維護工程技術規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要求》《石窟寺安全穩定性評估技術導則》。開展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估和第三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工作。

23. 加強博物館管理。加強全國博物館信息備案和公開,完善博物館質量評價體系,開展國家二、三級博物館定級評估工作。

24. 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展。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非國有博物館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舉辦非國有博物館館長培訓班,將非國有博物館納入博物館質量評價體系。

25. 強化社會文物管理。開展民間文物收藏情況調研,舉辦民間文物收藏與流通座談會,組織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相關課題研究。開展文物拍賣經營活動統計評估,建立文物經營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違法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新設2家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機構,加強對自貿區、保稅區的文物進出境管理與服務。制定涉案文物鑒定管理辦法,編制文物鑒定規程和民間收藏文物鑒定指導意見。加強中國流失海外文物數據庫建設,推動文物追索返還取得新成果。

26. 強化文物安全監管。深入開展打擊防範文物犯罪活動,建設中國被盜文物數據信息發佈平臺;繼續實施文物平安工程,不斷完善高風險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防火防盜防破壞設施;開展重點地區革命文物安全狀況調研,啟動全國文物安全大數據建設。

27. 強化文物執法督察。紮實推進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查處曝光一批法人違法典型案件;對部分長城沿線省份集中開展“再督察”,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開展全國省級文物行政執法第三方評估和不可移動文物執法監測,開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執法監督在線巡查試點和執法終端建設試點。

28. 加強督查督辦,狠抓工作落實。做好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督辦落實,繼續抓好《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建立日常工作督辦與重點工作督查相結合的督查機制。

六、著力加強文物保護能力建設

29. 加強制度建設。認真落實《國家文物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的各項任務,繼續推進《文物保護法》《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工作,紮實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印發2017-2020年文物保護標準制修訂計劃,發佈一批行業標準,完成一批制修訂行業標準立項。

30.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與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進一步加強文博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召開全國文博人才工作座談會,開展全國文物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工作。繼續推進文博人才培養“金鼎工程”,完善高層次文博人才提升計劃。加強對文博類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的指導,支持民辦高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藝術學院參與文博技能型人才培養。加大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基層文博人才培訓力度。遴選第二批國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訓基地,編制文物修復師職業相關標準。辦好老年大學,發揮老幹部老專家在增添社會正能量中的積極作用。

31. 加強文物科技創新。印發《關於加強“十三五”文物科技工作的意見》,推動《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科技創新專項》列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加強科技成果分類評價的制度性設計。開展第一批至第五批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運行情況評估工作,指導第六批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建設。發佈文物保護裝備産業化及應用五年行動計劃,編制政府採購文物保護裝備自主創新産品目錄、文物保護裝備推薦性産品目錄,實施一批重點項目和示範項目。

32. 強化文物宣傳引導。組織黨的十八大以來文物工作成就系列報道;做好國際博物館日全國主會場、中國文化遺産日主場城市活動。加大新聞發佈力度,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工作。打造文物系統網絡新媒體矩陣,推出以世界文化遺産為主題的文化遺産公開課,開展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專題宣傳活動。加強《中國文物志》編纂,完成《中國文物志》初稿編寫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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