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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印發《保險業進一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7-02-15 13:49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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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保險業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職能作用,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保險業進一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新形勢下保險業參與綜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指導意見》指出,保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轉移、社會互助和社會管理機制,近年來在平安中國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進一步發揮保險功能作用,深入參與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有利於防範和處置風險事故,促進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有利於整合社會管理和服務資源,建立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新格局。

《指導意見》強調,全行業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實際、改革創新,突出重點、務求實效,以人為本、高效便民為基本原則,以防控風險、服務發展為主線,以破解難題、補齊短板為著力點,以改革創新為引領,積極探索新形勢下保險業進一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法途徑,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參與機制,提升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不斷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化、法制化、智慧化、專業化水平,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指導意見》明確,保監會將深入貫徹中央綜治委意見精神,加大保險業綜治工作落實力度,重點做好反保險欺詐、打擊非法集資、加強互聯網保險監管、保險糾紛多元化解、信訪積案化解等任務,管控好行業風險,維護保險市場穩定運行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引導保險業主動發揮自身優勢,加快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包括發揮保障優勢,推進綜治工作機制創新;發揮信息優勢,服務社會治安風險防控;發揮網絡隊伍優勢,助力基層治理網絡健全等,為建設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作出應有貢獻。

下一步,保監會將根據《指導意見》的任務分工抓好落實工作,進一步健全保險業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長效機制,不斷開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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