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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
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2017-02-19 10:07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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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
評高級職稱論文不作硬性要求

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衛計委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為鼓勵衛生醫療人才向粵東西北地區基層一線流動,《實施意見》明確指出,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才流動到粵東西北基層單位工作,申報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將予以傾斜。

通過高級資格評審者需繼續服務基層6年以上

為提高全省欠發達地區衛生人才素質,2015年,廣東省率先開展基層衛生職稱評審改革試點,針對全省14個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鄉鎮衛生院、計生服務所(站)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單獨評審,並把考核重點放在申報人的基層服務水平和解決基層實際問題能力上。

方案一齣,全省欠發達地區基層衛生人才紛紛為這一改革舉措點讚。

據省衛計委統計,通過2015年、2016年兩年改革試點,共有245人通過了農村基層衛生高級資格評審,平均通過率為89.4%,遠高於全省平均通過率,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為鼓勵和引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紮根基層、服務基層,廣東省衛計委要求,評審通過人員需繼續在全省經濟欠發達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以上。

同時,省衛計委通過回訪,對未被聘用的已通過評審人員,督促各地按要求落實評聘政策,將取得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到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崗位,並落實工資待遇。通過一系列措施,廣東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人才聘用與設置崗位達到100%銜接,將基層人才真正“留住”。

更注重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2015年底,廣東省衛生計生委在省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成立職稱評審改革小組,召集參與當年職稱評審的所有專家召開座談會。

專家一致認為,應該移除壓在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肩上的論文和科研“兩座大山”,更注重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兩年來,省衛生計生委共組織四個調研組,分赴粵東西北和珠三角地區開展調研,傾聽基層意見。

2017年新年伊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聯合下發《實施意見》,進一步從職稱評審方面鼓勵引導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紮根服務基層,強力補齊基層衛生人才“短板”。

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在評價體系方面非常“接地氣”:對縣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分層分類評價,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專題報告、病案分析、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新技術新項目推廣應用、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次數、健康檔案管理數等均作為評審標準的重要內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意見》採納了職稱評審專家與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普遍意見,明確提出,申報者申報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時,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對論文、科研課題要求亦不作硬性規定。

高級職稱評審予以傾斜

針對普遍反映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招不進,留不住”、職稱晉陞難等問題,《實施意見》也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解決措施。

一方面,結合廣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才隊伍的特點和實際,改革適用範圍劃定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但不含三級醫療衛生機構。

另一方面,改革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實行單獨評審,並在評審專業組中單獨設置全科醫學專業評審。取得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只在全省縣(市、區)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不含三級醫療衛生機構)聘任,實行評聘結合,並落實工資待遇。

《實施意見》明確指出,鼓勵衛生醫療人才向粵東西北地區基層一線流動,對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才流動到粵東西北基層單位工作的,申報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予以傾斜。(記者 李秀婷 通訊員 粵衛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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