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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7年起省級職工醫保實行按月徵繳

2017-02-21 08:4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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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省級職工醫保實行按月徵繳
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和額度不變

為進一步適應人員就業流動性強的新形勢,保障廣大參保職工醫保關係按需正常轉移接續,自2017年起,省級職工醫保資金徵繳將由原來的按年徵收繳納更改為按月徵收繳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也由原來的每年年初一次性劃入,變更為按月劃入。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我省實行省級職工醫保資金徵繳按年徵收繳納,存在著單位一次性繳清難度大、上半年退休的參保人員無法及時享受到醫療保險退休待遇、享受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待遇人員,只有花完全部門診個人賬戶資金後,才能享受到相應待遇等情況。實行按月徵繳後,在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方面將減輕參保單位尤其是企業的繳費負擔、保證參保人員退休待遇享受的時效性、提高醫療保險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和引導參保人員醫療消費的合理性。

實行按月徵繳後,省級經辦機構在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將所有參保單位當月應繳醫療生育保險費計算完畢。單位領取繳費通知單後及時繳納醫療生育保險費,所繳費用足額到賬後,省級經辦機構完成個人賬戶劃入工作。如單位繳費不及時或不足額,將會影響單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劃入。參加省級醫保享受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職工,在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時,個人賬戶資金有結余的先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資金無結余的可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按省級醫保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相關政策刷卡結算。

按照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在職職工以本人上年工資總額、退休人員以本人上年退休金總額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劃入個人賬戶。按月徵繳只是基金徵繳方式的一種改變,未改變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和具體額度,只是單純地將原來一次性劃入當年全年的個人賬戶資金,改變為分12個月逐月劃入。(記者 張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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