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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32號)

2017-02-22 10:39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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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水果製品、糕點、茶葉及相關製品、糧食加工品、乳製品、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蛋製品和豆製品等10類食品83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25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水果製品4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糕點95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茶葉及相關製品7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149批次,乳製品126批次,罐頭119批次,冷凍飲品51批次,速凍食品15批次,蛋製品53批次,豆製品10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莆田市華南副食品有限公司委託莆田市興華食品有限公司分裝、上海青林食品有限公司經銷、由廈門永輝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同安新景舜弘現代城店銷售的芒果幹,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8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省産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廣東農夫山莊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産、由華潤萬家有限公司寶安店銷售的香草欖,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3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産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甘肅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由慶陽文化特産專營店在蘇寧(網站)易購銷售的甘草杏,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60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35g/kg)高3.6倍。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四)標稱福建省大寶山茶業有限責任公司分裝、由大寶山茶葉旗艦店在飛牛網銷售的金駿眉,檸檬黃檢出值為0.37g/kg、日落黃檢出值為0.0076g/kg、胭脂紅檢出值為0.02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五)標稱杭州千島湖野嬌嬌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由野嬌嬌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黑芝麻花生片和白芝麻酥條,大腸菌群檢出值均為2400MPN/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MPN/100g)高79倍。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六)標稱杭州千島湖野嬌嬌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由野嬌嬌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黑芝麻薄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78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500CFU/g)高4.2倍;大腸菌群檢出值為4600MPN/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MPN/100g)高152.3倍。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七)標稱龍海市維嘉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由笑林食品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藻味曲奇(牛奶蛋羹味),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40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500CFU/g)高8.3倍。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八)標稱浙江野嬌嬌商貿有限公司委託安徽省績溪縣真味食品廠生産、由野嬌嬌旗艦店在天貓(網站)銷售的酥餅,過氧化值檢出值為0.30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20%。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所在地浙江、安徽、福建、廣東、甘肅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立案調查依法查處。查處情況於2017年4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3.水果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4.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5.茶葉及相關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6.水果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7.糕點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8.茶葉及相關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9.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0.乳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1.罐頭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2.冷凍飲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3.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4.蛋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5.豆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2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3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4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5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6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7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8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9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0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1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2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3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4

2017年第32號通告附件15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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