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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玉米期貨集團交割相關規則實施

2017-02-25 16: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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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大連2月25日電(記者 閆平)為提高交割倉庫管理水平,有效防範交割風險,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24日發佈通知,對《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管理辦法》《大連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辦法》和《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進行修改,在玉米品種上設立集團交割倉庫,以集團化方式進行交割倉庫管理,依託集團企業信用建立交割風險分層承擔機制。

據介紹,本次規則的修改主要針對集團交割倉庫的界定、設立、分庫的選擇和管理、涉及集團交割倉庫的業務辦理等方面。修改後的規則自C1709合約開始施行。

據了解,隨著國家玉米收儲制度改革的推進,玉米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玉米價格波動加大,行業風險管理需求顯著增加,玉米期貨市場規模也不斷擴大,大品種特徵已初步顯現。隨著玉米期貨市場的擴容,市場對擴大交割庫容的需求進一步增強,而交割倉庫的增加必然會帶來更大的風險壓力及管理難度。為解決增加庫容和管理困難的矛盾,大商所借鑒期貨分級結算業務模式,推出集團交割業務,即選擇倉儲資源豐富、交割風險承受能力強、能夠有效管理的大型企業作為集團交割倉庫,集團交割倉庫授權分庫辦理交割業務,由此産生的交割風險由集團庫承擔,從而實現交割風險的分層管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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