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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出臺農地“三權分置”實施方案

2017-03-01 09:19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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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臺農地“三權分置”實施方案
多形式放活農村土地經營權,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繁榮

2月28日,記者從市農委獲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重慶市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圍繞正確處理農民和土地關係這一改革主線,因地制宜推進“三權分置”,不斷優化農村土地資源要素配置,大力發展以家庭農戶為基礎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繁榮。

改革開放之初,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將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分設,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極大地調動了億萬農民積極性,有效解決了溫飽問題。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簡稱“三權”)分置並行,是繼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後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

《實施方案》從深化完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健全土地流轉交易體系、多形式放活農村土地經營權、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完善農村土地流轉風險防範機制、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策扶持力度、強化糾紛調解仲裁等八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記者梳理髮現,多形式放活農村土地經營權成為一大亮點。《實施方案》提出,在切實鞏固農村土地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把農村土地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鼓勵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積極引導農戶實行以地入股,組建股份合作組織,採取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鼓勵以代耕代種、聯合經營等方式,促進農戶合作經營。支持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投資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

《實施方案》還提出,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前提下,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保障其有穩定的經營預期。通過流轉合同鑒證、交易鑒證等多種方式對土地經營權予以確認。

此外,我市將加快建立市和區縣(自治縣)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鄉鎮農村産權流轉交易窗口和村級服務點,構建“統一交易規則、統一平臺建設、統一信息發佈、統一交易鑒證、統一服務標準、統一監督管理”的“六統一”交易管理模式。(記者 向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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