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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開出首張法官保護令 當事人威脅恐嚇被罰5000元

2017-03-04 11: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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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3月4日電(記者 范春生)“你給我老實點,要不我整死你”……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法院在準備審理一起案件時,另一起案件的當事人走進來,對法官作出了如此威脅恐嚇。皇姑區法院近日認定該當事人的行為違法,對其罰款5000元,這是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法官人身安全保護令”以來,遼寧開出的第一張法官保護令。

2016年12月6日,瀋陽一公交公司的車隊隊長楊某駕車途中,一腳急剎車,造成68歲的乘客張女士摔傷。經交警部門認定,事故由公交司機承擔全部責任。張女士花費了7000余元治療,後將楊某和公交公司起訴到皇姑區法院要求賠償。

今年2月27日9時許,皇姑區法院民事庭正準備開庭審理一起案件時,楊某和張女士走進來要領取判決書,之後二人發生爭吵。此時楊某情緒特別激動,又把矛頭對準了法官,不顧勸阻對著法官罵道:“你給我老實點,要不我整死你。”“別看在這裡你是法官,出去我就讓你頭上貼條。有本事,你抓我看看。”

楊某的無理取鬧影響多個法庭的審理活動。法警及時出面控制了場面,將其帶到法警大隊。當得知自己的行為違法且面臨處罰時,他寫下了1份“認錯書”。

2016年7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明確規定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的行為,要依法迅速從嚴懲處。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定〉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根據相關規定,楊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皇姑區法院遂依法開出了遼寧法院的第一張法官保護令:對楊某罰款5000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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