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兩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
氣象相關安全生産工作

2017-03-05 07:13 來源: 氣象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中國氣象局和國家安監總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
進一步強化氣象相關安全生産工作

日前,中國氣象局和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氣象相關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雙方將進一步完善氣象因素直接導致或誘發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防禦體系,有效預防氣象安全生産事故和氣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誘發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等行業領域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全球氣候變化,氣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誘發的生産安全事故增加。各地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在應對突發性龍卷風、瞬時大風等罕見氣象災害時經驗不足,在防禦氣象災害時仍存在責任不清、分工不明等環節漏洞。通知強調,各級氣象、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嚴格落實氣象安全生産的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做好氣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通知強調,各級氣象、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共同抓好安全生産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排查工作,按照各自職責,準確把握氣象安全生産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推行氣象安全風險管控;督促企事業單位建立氣象安全風險管控和自查、自改、自報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做到風險識別及時到位、風險監控實時精準、風險預案科學有效。

此外,各級氣象部門要建立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名錄並向社會公佈,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建立監管對象數據庫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與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之間、與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之間信息互聯互通;要落實氣象相關安全生産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氣象安全生産的領導、組織、協調、督查體制機制,將氣象安全生産納入政府安全責任目標考核體系。

通知指出,各級氣象部門要會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依託本級政府安全生産委員會,建立聯席工作機制,加強氣象安全生産監管工作聯動。要加強氣象安全生産監管和服務保障相關標準、規範的研製;把氣象安全生産納入各級黨政幹部、企事業法人、各行業安全監管人員相關培訓內容,提高科學決策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大氣象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依法防災、科學防災、主動防災的意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