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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城市探索,失能老人能否有“險”可依——代表委員關注長期護理險試點

2017-03-10 12: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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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何欣榮、仇逸、周蕊)養老問題,是歷屆兩會關注的焦點。2016年下半年,人社部宣佈在上海、重慶、廣州和青島等15個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著力解決失能老人的長期護理保障問題。長期護理險的試點情況如何?制度框架還有哪些完善空間?記者採訪了參加兩會的相關代表委員。

地方探路:何人可保?服務如何?報銷多少?

作為全國老齡化程度較高的區域,上海是國內最早探索長期護理險的城市之一。上海市徐匯區第三老年福利院作為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之一,目前住有近150名老人,平均年齡超過80歲。

按照人社部方案,長期護理保險以長期處於失能狀態的參保人群為保障對象。在上海試點中,60周歲及以上的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和居民醫保人員,可以享受長護險待遇。不過,這有個前提條件,即需要經過相應的需求評估,失能程度達到二級至六級的,才能享受對應的護理服務。

長護險提供的服務項目到底有哪些呢?徐匯區第三老年福利院副院長王榮榮介紹,該院的服務清單超過40項,包括協助進食、進水,手、足部清潔等基本生活照料以及鼻飼、導尿等常用臨床護理。其中,協助進食、進水服務的服務頻次位列第一。

享受長護險服務後,費用如何報銷,是很多人關心的話題。人社部表示,對符合規定的長期護理費用,保險基金支付水平總體上控制在70%左右。上海試點中,在養老機構發生的護理費用,長護險基金支付85%。而社區居家照護的服務費用,長護險基金可支付90%。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長寧區老齡委主任朱國萍説,當前養老問題的一大“痛點”,就是對失智失能老人的看護,養老政策有必要向這個群體傾斜。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獨生子女如果長期照護家中老人,往往面臨人力和時間上的雙重壓力,長護險試點無疑可以緩解部分壓力。

結合國情:不是鼓勵子女“甩包袱” 居家護理仍是主要方向

雖然長期護理險在發達國家有超過20年的歷史,但在國內仍是一項新鮮事物。起步階段,需要結合具體國情積極探索。

九三學社在一份提案中指出,當前全社會對失能老人長期照護的關注度不斷提高。按照我國傳統習慣,失能老人的照護主要是由家庭成員承擔。當長護險基金提供支持後,一些正規照護服務則由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因此,可能存在失能老人的子女減少照顧的道德風險,這會加重長護險的支付壓力,從而影響其可持續性。

對此,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教授楊翠迎表示,我國居民由於深受東方孝文化的影響,後輩將老人送至機構接受護理服務,有時會被認為是不孝的表現,因此可以遵循“居家護理為主,機構護理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家庭和家人在護理服務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對於護理週期長、護理難度大的人員,可以選擇護理機構接受服務。

其實,地方的政策設計也體現了這一點。如上海長護險的居家照護報銷比例,高於機構護理報銷比例。

當前,社區居家照護多由護理人員為居家老人上門提供服務,或在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場所集中提供服務。全國政協委員、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表示,未來還可以進一步創新居家照護的服務模式,以及相應的長護險支付機制。

優化完善:建議統一需求評估標準 發展商業長護險補充

毫無疑問,長護險制度是我國積極應對老齡化的重要舉措。而要建立完整的老年人長期護理體系,當前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郭廣昌表示,需求評估是享受長護險服務的入口,但目前不同區域的評估標準不盡統一,導致兩個達到同樣照護要求的老人,因在不同區域而不能享受相同的服務,這可能為長護險支付標準的統一以及未來的跨區域統籌增加難度。全國政協委員戴皓也表示,地方標準太多,互聯互通就會落空,建議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老年人需求評估標準。

此外,由於個人體質的不同,有的人80歲依舊精神矍鑠,有的人四五十歲卻已患病臥床。後者雖然需要照護,卻因60周歲的年齡限制被擋在門外。對此,郭廣昌認為,可以鼓勵保險公司推出商業性的長期護理險種,補充政策性長護險存在的部分缺口。

展望未來,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院長梁鴻表示,長期護理險有望成為我國“五險”之外的第六個社保險種。這需要我國建立起優質的老年護理服務專業隊伍,同時推動長期護理險與醫養結合工作有效對接,讓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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