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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國31個省份全部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整體工作進展順利

2017-03-11 07:51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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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6年春季學期起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行動,截至2016年底,31個省份已全部出臺了本地區的實施方案。一年多以來,各地嚴抓政策落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整體工作推進有序,進展順利。

一、各省份高度重視,制定實施方案

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做出的重大決策,是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守住民生底線的重大體制機制突破,是健全城鄉義務教育發展一體化、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創新。為此,各地高度重視,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從實施情況看,各地進一步強化了省級統籌責任,夯實義務教育經費省級統籌、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明確了省以下各級政府經費分擔比例,加大了對貧困地區和薄弱環節的傾斜力度。黑龍江、北京、甘肅、四川等省份行動迅速,于2016年初即出臺了實施方案。

二、落實經費責任,提高保障水平

2016年,中央財政核定下達各地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1103億元,比2015年增加52億元,增幅5%。各地積極籌措落實應承擔的資金,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經費保障水平,支持義務教育健康發展。

(一)統一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地均從2016年春季學期統一了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達到中西部地區年生均小學600元、初中800元,東部地區年生均小學650元、初中850元,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補助公用經費。部分地區,如東部的北京、上海、天津等7個省份和中西部的陜西、青海等4個省份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高於基準定額,最高的上海達到年生均小學1600元、初中1800元。同時,各地均按中央要求提高了對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二)建立城市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各地根據《通知》要求均建立起城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山東、河北、寧夏等16個省份由各地市自行建立,所需經費由各地市承擔;二是黑龍江、雲南等10個省份由各地市自行建立,所需經費由各地市承擔,省級財政給予獎補;三是貴州、吉林等5個省份由各地市自行建立,所需經費由省和市、縣按比例分擔。

(三)經費投入向農村傾斜。在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同時,各省仍將農村作為義務教育投入的重點,在鞏固完善農村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以及確定省以下經費分擔比例上,重點向農村貧困地區予以傾斜。福建、江西、河南、廣東、廣西、四川等省份,進一步加大了省級財政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投入力度,按規定應由地方各級政府分擔的經費,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

各地切實加強學校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建立多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協調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如廣東提出樹立“花錢要有效、低效要問責、違規必追責”的管理理念,積極探索建立績效評價機制。甘肅將保障機制落實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目標責任考核範圍,“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江蘇要求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將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納入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考核體系,開展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結果。西藏要求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加強義務教育基礎信息管理工作,實行教育事業統計數據匯總報送逐級承諾制,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通過一系列有效舉措,確保了資金撥付及時,財務管理安全規範,資金效益明顯提升,促進了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更好地落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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