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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臺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見

2017-03-14 07:27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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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臺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見
年底各市縣基本形成一張規劃藍圖

省住建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見》提出,2017年底,各市、縣基本形成一張規劃藍圖,初步搭建起“多規合一”信息聯動平臺,建立一套運行機制,初步形成“多規合一”的城市規劃編制實施新機制。

意見提出,各地要形成統一的城市發展定位、發展目標、空間佈局、生態環境保護格局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現開發邊界、生態保護和基本農田紅線、建設用地佈局、開發強度協調一致的規劃藍圖,2020年,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與土地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相一致,城市用地佈局與土地規劃相銜接,推進市、縣“多規合一”。

各地要依託政務網絡或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整合規劃、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保等相關部門空間規劃資源,建設“多規合一”信息聯動平臺,實現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共用。各地要構建由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多規合一”工作協調機制,壓縮審批時間,提高行政審批效能。

意見要求,各地要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路網結構、路網密度等指標要求,綜合考慮城市主幹路、次幹路、支路、社區邊界等要素,編制以街區作為基本單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規模原則上控制在5至10公頃。將定性質、定容量、定配套、定風貌作為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重要內容。

要明確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的用地規模、範圍及具體控制要求。要明確建築高度、體量、形式、色彩等風貌控制,重點地段和街區應同步單獨編制詳細城市設計,為帶規劃設計方案出讓土地提供依據。要抓緊制定土地使用與建築管理技術規定和城市色彩、建築風貌、街道傢具等設計導則,推行“規劃+規定+導則”的規劃管理新模式。

各地要制定按照樓面地價出讓土地管理辦法,明確實施範圍、樓面地價計算方法、計入容積率的建築面積、操作流程等內容。出讓宗地應以街區為單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出讓宗地的大小,對擬出讓地塊要明確規劃條件,合理確定計入容積率的建築面積。

在地價評估的基礎上,採用建築面積計算樓面地價,制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挂出讓文件、發佈公告一律以樓面地價進行報價,出讓時以樓面地價起拍、競價,成交後要將樓面地價和總價款寫入成交確認書和土地出讓合同。規範地下空間使用管理,以出讓方式提供使用權的,按分層利用、區別用途原則,根據所在地塊對應用途的基準地價(或同一主體地上建築樓面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土地出讓金或出讓地價。鼓勵重點地區帶規劃設計方案出讓土地。

完善土地出讓收益分配機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按照規定用途安排使用土地出讓收入,優先保障徵地拆遷補償、補助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等重點支出,合理安排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繼續加大對農業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嚴格按預算用於城市建設。

出讓土地須具備動工開發所需的水、電、路等市政基礎設施條件。項目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社區用房、垃圾轉運站、公廁等設施,須與主體建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記者 賈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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