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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強化公開質詢持續推進行業透明度建設

2017-03-15 15:58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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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完善監管公開質詢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保險業的影響力日益提高,社會關注度不斷提升,保險公司透明度建設越來越重要,保監會先後發佈《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股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等規範性文件,加大信息披露監管力度。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信息傳播方式的深刻變革,社會公眾知情、參與和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對監管部門和保險公司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提出了更高要求。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質詢制度,有效結合監管和公眾監督,將有利於提升保險監管和保險公司治理透明度。

《通知》按照“公開透明、強化披露”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公開質詢機制,督促保險公司及相關方提高合規水平。《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質詢範圍。主要為社會媒體關注,涉及公眾利益或可能引發重大風險的事項,包括公司治理、業務經營、資金運用等監管機構和社會媒體關注的問題。二是質詢對象。監管機構和社會輿論關注的對象均可納入質詢對象,包括保險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股東、投資人及其關聯方和一致行動人,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三是質詢形式。主要採取質詢函的形式發至保險公司,並在保監會官方網站公示,質詢回復採取書面回復的方式報送至保監會,並在保險公司官方網站和保監會指定網站予以公示。四是責任追究。要求被質詢人的回復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對存在故意隱瞞或虛假信息等情況的,保監會將納入不良誠信記錄,對違反監管規定的,將採取公開譴責、責令改正、限制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

《通知》的發佈是保監會加強監管,及時有效回應社會關切,提高透明度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一是有利於豐富監管方式和工具,提升監管的有效性。二是有利於加強信息披露和社會輿論監督,提高審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外部約束機制。三是有利於督促保險公司加強管理,建立內部自律機制,提高合規管理水平。下一步,保監會將繼續強化社會監督,有效防控公司治理、保險産品和資金運用等潛在風險,切實維護保險業平穩健康運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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