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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銀川為幹部不作為劃定紅線

2017-03-16 15:0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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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3月16日電(記者 張亮)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紀委近日出臺規定,明確對13種幹部不作為不擔當的情形進行問責。今後,事事請示、層層彙報等效率低下的“機關病”將被問責。

根據銀川市出臺的《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職不擔當不作為責任追究辦法》,問責對象不僅包括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及其所屬機構的工作人員,還包括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經授權、委託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組織的工作人員。

這一辦法規定了13種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問責情形,其中包括:在推進重大項目、重點工作、招商引資、徵地拆遷、保障民生等任務中,傳達貫徹不及時、措施不得力、落實不到位,或者打折扣、做選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致使政令不暢、執行不力,影響工作的;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中,怕擔責任、擔風險、碰矛盾,有難度的事不願幹,有風險的事不敢幹,沒先例的事不肯幹,事事請示、層層彙報、效率低下、貽誤戰機,致使工作嚴重拖後腿,造成一定損失的;不認真履職盡責,作風漂浮、好大喜功、虛報浮誇,或者不認真調查研究、科學論證,脫離實際盲目決策,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嚴重損失或後果的;服務群眾意識差,對涉及群眾生産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以及符合政策的合法訴求,置之不理、久拖不辦,或者辦事不公、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利益,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銀川市規定,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情節較輕的,給予通報批評、談話誡勉、責令做出書面檢查等處理;情節較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根據情況給予調離工作崗位、調整職務、免職等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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