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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四年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等603項

2017-03-21 09:26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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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年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等603項
自貿區將享有部分省級審批權限

大刀闊斧減少審批事項,市場活力不斷被激活。3月20日從省編辦(省審改辦)獲悉,2013年以來,省政府先後分五批取消、下放、調整省級行政審批等事項603項,目前保留的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縮減至265項。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我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投資環境的硬舉措之一。去年,省政府印發了省“十三五”期間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了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194項。其中,取消132項,包括專用汽車項目核準、教育網絡和網校審批等;下放15項,包括從事省際市際道路旅客班線經營許可等。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放而不亂”。省政府在質監、安監、工商、環保、食藥監等部門開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目前已確定省級41個部門隨機抽查事項254項。

推進審批服務便捷化,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去年,我省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省級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基本實現網上審批全覆蓋。

東湖高新區成立政務服務局,歸口9個職能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實現一個部門管審批。審批時間大幅縮短,企業設立時間減至1至2個工作日,産業項目原約150個工作日減至25個,建設項目原約200個工作日減至77個。“通過網上審批、並聯審批、集中審批等措施,全省審批提速40%以上。”省編辦負責人介紹,2017年,我省將聚焦工程建設、投資報建等經濟建設和養老、教育、醫療等社會民生領域,增強簡政放權的協同性和精準度。同時,根據湖北自貿區功能定位,按照“能放盡放”的原則,“點菜”和“端菜”相結合,同步徵求省直部門和自貿片區的意見,實行差異性放權,自貿區將享有部分省級經濟管理權限。(記者 林建偉 通訊員 梅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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