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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發佈新版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

2017-04-03 07:39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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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發佈新版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
嚴禁産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産能

3月31日,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日前正式發佈。《目錄》明確了農業水利、能源、交通運輸、信息産業、原材料、機械製造、輕工、高新技術、城建、社會事業、外商投資、境外投資12個領域投資項目的核準範圍和權限。

新版《目錄》按照核準權限下放層級與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則,由自治區統一制定全區的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具體劃分了各級地方政府核準權限。充分發揮自治區級和地市級部門在政策把握、技術力量等方面的優勢,對於自治區核準權限內的項目,涉及重大規劃佈局、重要資源開發配置的,原則上由自治區政府核準,其餘下放由地市級政府核準,一律不下放到縣級及以下政府。

據介紹,企業在寧夏投資建設《目錄》內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須按規定報送項目核準機關核準。除涉密項目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全部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進行申報、受理和辦理。企業投資建設《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目錄》執行。

《目錄》提出,對於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産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産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併合力推進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對於煤礦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要求,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産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産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

我區要求項目核準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時限和審查內容等開展核準工作。監管重心要與核準、備案權限同步下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記者 鄭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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