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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出臺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措施
補助企業研發單筆最高500萬

2017-04-04 10:03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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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頭出臺《汕頭市促進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該措施規定,對首次認定的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給予初創期一次性經費補助,經市級認定的補助30萬元,經省級認定的補助100萬元;首次組建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經省級認定的補助20萬元,國家級認定的補助100萬元。

為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汕頭市財政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4萬元,區(縣)財政配套獎勵不少於4萬元。同時,對已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並開展活動的企業,單筆最高可享受500萬元補助;在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中設立重大科技專項,每項支持額度為50萬至100萬元。

對2015年至2017年實施技術改造且取得新增財政貢獻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從項目完工的下一年度開始連續3年,按企業技術改造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省級分成部分的60%、市級分成部分的50%、區(縣)級分成部分的40%對企業進行事後獎補。(記者/余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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