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浙江省公安廳三千民警重大事項即時報

2017-04-07 09:25 來源: 浙江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婚喪、房産、投資、出境等14項情況要“説清楚”
省公安廳三千民警重大事項即時報

涉及出國出境、婚喪、房産、投資等個人情況發生變化,都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在省公安廳,這已成為包括廳長在內的全廳機關3000余名民警的“鐵律”。

4月6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在深化從嚴治警過程中,省公安廳出臺了黨員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即報制度,規定黨員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在發生及變更前後一定時限內即時上報,以動態監督黨員幹部廉潔情況。雖然制度適用範圍為黨員幹部,但在實際操作中擴大到全體廳機關民警。

據介紹,黨員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即報制度,是對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重要補充。以往,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主要針對副處級以上黨員幹部,往往是一年一報,不利於及時掌握情況。這次的即報制度規定了14項應當即報的重大事項,涵蓋了出國出境、配偶子女、婚喪、房産、投資等多方面。比如,個人因私出國(境)出發前7日內,要報告出發時間、隨行直系親屬及其他利益關係人、出國(境)事由、所赴國家(地區)及停留時間、費用來源等。而房産的變更報告包括了父母、配偶、子女名下的住宅、商品房、廠房、倉庫、自建房、車庫、車位、儲藏室等情況。

“通過細化規定、即時報,可以及時掌握民警重大事項變動,通過提醒、化解或糾正,及時消除違紀違規問題的苗頭。”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即報制度有關規定,民警如果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據統計,截至目前,省公安廳民警包括廳領導在內即時報共達178人次,所有即報情況都被錄入登記備案系統。(記者 翁浩浩 陳嘉 通訊員 陳新祿 孔令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