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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鐵嶺市原市長姜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7-04-13 20: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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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4月13日電 記者從遼寧省紀委獲悉,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遼寧省鐵嶺市原副書記、市長姜周,遼寧省財政廳原副廳長魏躍暉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察廳報請遼寧省政府批准給予兩人開除公職處分。

據遼寧省紀委介紹,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對鐵嶺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姜周,遼寧省財政廳原副廳長魏躍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姜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調查,魏躍暉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或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或收受財物。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有財産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有財産遭受重大損失問題涉嫌犯罪。

遼寧省紀委介紹,姜周、魏躍暉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姜周、魏躍暉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察廳報請遼寧省政府批准給予兩人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兩人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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