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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發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動2017年實施方案

2017-04-14 07:19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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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省環保廳正式印發《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動2017年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各設區市將分頭制定市級計劃,並於4月底前報送省環保廳。

以提高水環境質量為核心,聚焦全面消劣,我省今年明確提出了更高要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我省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的103個地表水考核斷面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達73.8%,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優於Ⅲ類水質比例達到75%以上,全省消除劣Ⅴ類水。設區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基本達標(嘉興市有所改善,其餘設區市穩定達標)。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

《方案》細化提出了保障水生態環境、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加強城鎮污染治理、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節約保護水資源、嚴格執法監管、全面深化“河長制”等8項重點任務。2017年,浙江將開展對水環境影響較大的落後企業、加工點、作坊的專項整治,完成整治500家;杭州市、寧波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全省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2%,年底前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執行一級A標準並穩定達標排放;全省存欄50頭以上養殖場全部實現在線智慧化防控;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蓋率達到90%以上,農戶受益率達到7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今年將全面消除劣Ⅴ類水。《方案》要求對全省劣Ⅴ類水質斷面所在河流全流域開展排查,覆蓋所有河道,農村池塘、溝渠、山塘水庫、小溪流及城市內河、排渠等小微水體,做到排查無盲區、全覆蓋,列出全省劣Ⅴ類水體清單。同時,按照“一點一策”制定實施剿滅劣Ⅴ類水實施方案,緊扣“截、清、治、修”四個環節,協同推進截污納管、河道清淤、工業整治、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態配水與修復等六大工程,全面消除劣Ⅴ類水,同時確保不新出現劣Ⅴ類水。

《方案》還同步提出了嚴格督查考核、強化科技支撐、加強資金支持、加強信息公開、加強臺賬管理、注重宣傳引導等6方面保障措施。各地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將作為“五水共治”督查的必查內容,考核情況向社會公佈,其結果納入“五水共治”和各級生態建設考核體系,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還與生態創建、生態補償、區域限批、相關資金分配等相結合。(記者 江帆 通訊員 章少坡 邵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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