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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7-04-18 07:18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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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7〕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扶貧辦(對口支援辦):

為貫徹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根據《關於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6〕119號)有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一批全國就業扶貧基地

(一)遴選目的

充分發揮就業扶貧基地的示範效應,引領帶動更多企業吸納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發佈就業扶貧基地的用工崗位信息,為各地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農村貧困勞動力自主求職提供幫助。

(二)遴選原則

政府廣泛動員,企業自主申報,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是、擇優推薦。

(三)遴選範圍

具備遴選條件的各類企業均可申報。

(四)遴選條件

1.熱心社會公益、具有社會責任感;

2.能夠提供適合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崗位,並願意接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扶貧部門推薦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

3.能夠吸納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的數量不少於30人;

4.職業培訓制度較為完善,積極開展員工技能培訓;

5.遵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少在1年以上;能夠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為A級;

6.勞動關係總體和諧,近年來未發生拖欠工資、集體停工等重大事件;職業安全衛生制度比較健全,管理規範,近年來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産事故;

7.生産經營比較穩定,近年來無不良徵信和違法行為記錄,無經濟、法律糾紛;有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注重人文關懷。

(五)遴選程序

1.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照上述基本條件,組織開展遴選工作並擇優推薦;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匯總各省份報送的就業扶貧基地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六)有關要求

1.精心組織。各地要高度重視,廣泛動員能夠提供較多適合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崗位的企業主動申報,優先遴選能夠提供崗位數量較多、勞動條件較好、權益保障到位的企業。各地遴選報送的企業數量不少於30家。

2.認真填報推薦表。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負責核實推薦表(見附件1)各項內容,確保真實準確,同時要指導所推薦的就業扶貧基地填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2),于2017年4月30日前一併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3.加強工作指導。各地要加強對就業扶貧基地的跟蹤指導,及時了解掌握就業扶貧基地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情況,督促企業按季度上報能夠提供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崗位信息。對降低工作標準或無法完成既定扶貧任務目標的就業扶貧基地,將進行動態調整;對工作突出的就業扶貧基地,將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創建精準扶貧愛心企業的參考。

二、深入推進扶貧勞務協作

勞務協作是東西部扶貧協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6〕69號)明確將勞務協作納入國家脫貧攻堅考核範圍,作為國家扶貧督查巡查重要內容。各地特別是東西部扶貧協作結對省市(見附件3)務必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有效舉措,提升協作水平,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穩定就業。

(一)建立健全勞務協作機制。東西部扶貧協作省市要確定勞務協作實施機構、聯絡人,建立定期聯絡制度,簽訂勞務協作協議。協作雙方人社部門已經簽訂勞務協作協議的,要抓緊組織實施;協作雙方政府已簽訂框架協議的,雙方人社部門要抓緊細化實化勞務協作具體措施,抓緊簽訂勞務協作協議;協作雙方尚未簽訂協議的,雙方人社部門之間要抓緊對接,儘快簽訂勞務協作協議。中西部省份在開展省際勞務協作的同時,要組織省內經濟發達市縣與貧困縣開展勞務協作。

(二)夯實勞務協作內容。各地要堅持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把切實解決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作為勞務協作的首要目標任務,在開發當地崗位、共享用工崗位信息、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組織技能培訓、加強輸出後的跟蹤管理服務、維護勞動權益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支持貧困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努力促進貧困勞動力與企業精準對接,幫助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和穩定就業。特別是要結合中心城市與中西部貧困地區家政服務勞務對接行動的開展,在勞務協作中突出家政服務業供需對接。

(三)加強工作推動。東西部扶貧協作省份省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勞務協作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全面掌握省內勞務協作進展情況,尤其要掌握通過勞務協作促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的數量;加強對參與勞務協作市縣的工作指導,及時幫助解決問題困難,推動勞務協作取得實效。東西部扶貧協作省份確定的實施機構、聯絡人,以及簽訂的勞務協議,請於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十三五”期間東西部扶貧勞務協作進展情況,請分別於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報送。

三、大力支持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各地要支持貧困縣創造就業機會,多渠道開發縣內就業崗位,促進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要結合産業扶貧,依託東西扶貧協作機制,引導和支持勞動密集型行業企業到貧困縣投資辦廠或加工項目分包。鼓勵探索集中生産與家庭分散加工相結合的就業模式,支持貧困人口居家就業和靈活就業。要因地制宜採取措施,在鄉鎮、行政村創建社區工廠、扶貧車間、加工點,組織貧困勞動力在家門口就業。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結合貧困縣特色産業、特色産品、旅遊資源等,支持貧困縣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大貧困村創富帶頭人培訓力度,落實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帶動更多貧困人口增收脫貧。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結合易地扶貧搬遷、生態保護脫貧、基礎設施建設等脫貧攻堅工程中開發出來的崗位,優先幫扶其就業。

附件:

1.就業扶貧基地推薦表

2.就業扶貧基地崗位信息表

3.東西部協作扶貧對口支援機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2017年4月1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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