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競爭執法協作平臺

2017-04-20 11:11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4月18日,建立京津冀競爭執法協作平臺暨第一次聯席會議在河北省廊坊市召開。會上,北京市工商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河北省工商局三方簽署了《京津冀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競爭執法合作協議》和《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打擊傳銷協作機制》,並交流了各自競爭執法成果和工作經驗。

2014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河北省工商局聯合出臺了《關於建立長效協作機制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意見》。今年,工商總局出臺了《關於發揮工商職能作用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意見》。為落實兩個《意見》,加強京津冀競爭執法工作深入開展和相互協作,三地多次協商,本著“協同發展、優勢互補、相互學習、友好協作”的原則,決定建立競爭執法協作機制、打擊傳銷協作機制,構建京津冀競爭執法協作平臺,按照《“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要求,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

根據協議,三地將建立京津冀競爭執法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京津冀區域性競爭執法協作計劃和措施,討論決定區域內執法合作的重大事宜;總結交流競爭執法成果和工作經驗,研討執法過程中的複雜疑難問題;對立法和執法中的前沿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建立三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之間互信、互助、互動、互惠機制,構建競爭執法協作平臺。通過建立聯絡員、信息交流、執法協作研討、競爭執法人員定期交流等制度,建立京津冀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建立聯合打擊、案件協查反饋制度,建立京津冀執法辦案協作機制。

今後,三地將通過開展聯合行動、協助案件調查、信息共享、研討交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方式,構築聯合打擊、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協作、共同防控的打擊傳銷工作合作機制。針對傳銷跨區域性和流動性等特點,根據區域傳銷活動狀況,研究制定區域性協作計劃和措施,適時開展雙邊或多邊打擊傳銷聯合執法行動,實現交界地區聯防聯治。

協議明確,對有關交界地區重大傳銷活動的情報,三地應通過有效的方式通報給有關方;對於跨省、市的傳銷活動,一方發現後應立即通知有關方,並可提請有關方共同立案調查,防止傳銷“此地打跑彼地,彼地打跑此地”現象的發生,有效擠壓傳銷違法活動的生存空間。同時,京津冀三地將及時通報打擊傳銷工作信息及案件情報,加強經驗交流,並加強對傳銷違法案件的移送和協查工作。

來自國家工商總局相關業務司局、廊坊市政府、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處室的代表150余人參加會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