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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出臺河流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
劣五類水質河流斷面加罰補償金

2017-04-25 09:08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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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遼寧省河流斷面水質污染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補償辦法》)經省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即日起開始實施。

據了解,我省于2008年下發《關於印發遼寧省跨行政區域河流出市斷面水質目標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實施河流斷面水質污染補償制度,有力地促進了各級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省河流水質和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實現了“遼河摘帽”。國家“水十條”頒布之後,鼓勵各省實施河流生態補償機制。為促進全省河流水質持續改善,故修訂出臺了《補償辦法》。

《補償辦法》共計17條,適用於我省區域內遼河、渾河、太子河、大遼河、淩河、鴨綠江的幹流及其支流和入海諸河。明確了補償主體和補償方式,凡跨市斷面當月水質指標值超過考核目標,由上遊市對下游市給予超標補償,其中入省河流斷面由省政府對下游市給予超標補償;支流入河口斷面和入海口斷面當月指標值超過考核目標,由斷面所在市政府向省政府補償。省統籌補償金優先用於對入省斷面的超標補償,剩餘資金全部用於河流水質全部達標地區及河流水質改善程度較大地區的獎勵。

據遼河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補償辦法》增加了考核指標,由原來的僅COD一項,修訂為《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中的21項指標。同時擴大了補償範圍,由原來的相鄰市跨界斷面,修訂為國家與省、省與市兩級《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涉及的相鄰市跨界斷面和支流河入幹流斷面。此外,超標斷面扣繳標準有所提高。幹流由原來超標一個類別扣繳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支流由原來超標一個類別扣繳25萬元提高到50萬元。最突出的是加大了對劣五類斷面的處罰,劣五類水質的河流斷面加罰補償金,按當月超標倍數乘以扣繳基數計算,扣繳基數為10萬元。

河流水質斷面考核每個自然年為一個考核週期。次年3月底前仍未繳納上年度水質超標補償金的地區,相應的補償標准將提高10%。(記者 趙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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