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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專家、教學科研單位與社會組織可以參與規章起草

2017-04-25 20: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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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丁小溪)國務院法制辦25日就《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意見稿,起草規章可以邀請有關專家、教學科研單位、社會組織等參加,也可以委託有關專家、教學科研單位、社會組織等起草,旨在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立法途徑。

意見稿規定,起草規章應當將規章草案及其説明等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於30日,徵求意見的情況可以向社會通報。同時,應當書面徵求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主動徵求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社會組織等的意見。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有關機關、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起草單位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意見。

在審查方面,意見稿明確了對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進行評估的要求,規定起草單位、法制機構可以邀請專家、教學科研單位、社會組織等對規章送審稿中的重大分歧意見進行評估。

有關人士可以在2017年5月26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