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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全面啟動

2017-04-27 09:20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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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全省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現場會在哈爾濱市方正縣召開。全省各市、縣農業部門主管領導及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近200人參會。與會人員參觀了方正縣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建國股份經濟合作社和安樂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方正縣産權交易服務中心。

副省長呂維峰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今年全省每個縣(市、區)至少選擇1個有凈資産且經營性資産較大的村開展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同時,全省全面啟動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到2019年年底,全省全面完成農村産權制度改革任務,村級全面組建集體經濟組織,讓資産變資本、農民變股民,使廣大農民真正成為改革的受益者。

會議強調,要準確把握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主要環節和重點任務。全省全面開展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堅決做到“實、細、準、全”。明確清産核資重點內容,堅持陽光操作群眾認可,做好集體資産權屬界定。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制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辦法,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範、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係、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科學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另外,股權設置是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否設置集體股必須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全省農村股權設置應以成員股(個人股)為主,個人股中可設置基本股、勞齡股、貢獻股等。

會議指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不能打破原集體經濟組織界限範圍,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經群眾民主協商同意,既可以組為單位、也可以村為單位進行改革。在改革推進過程中,各地可根據村(組)集體資産類型和存量,選擇不同的改革方向。因地制宜選擇適合的發展路徑和經營方式,通過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村服務業、觀光旅遊、設施農業、加工業、工商業、物業經濟等,加快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不斷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讓廣大農民群眾在改革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堅決禁止和避免“一股了之,吃光分凈”。(記者 宋晨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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