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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景漢朝等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職務

2017-04-27 21: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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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景漢朝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第四巡迴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賀榮(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三、任命賀小榮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四、任命張勇健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副庭長。

五、免去鄭學林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職務。

六、任命苗有水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

七、任命馮小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

八、任命續文鋼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第一巡迴法庭副庭長職務。

九、任命王秀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十、任命王敬波(女)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十一、免去劉廣三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十二、免去王錫鋅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十三、免去馮果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十四、免去李京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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