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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大幅縮減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

2017-04-29 09:02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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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各部門加快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進一步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工作,切實打通項目開工前“最後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按照國家相關要求,我省對照國務院清理規範範圍,結合省情實際,對省級發展改革、住房建設等16個相關部門的投資報建審批事項進行了清理規範。清理規範後報建審批事項調整為33項,保留25項,整合25項為8項;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5項不列入行政審批事項。其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整合項目最多,“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佔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等11項合併為“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4項。水利部門8項整合為2項,如將“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取水許可”2項,合併為“取水許可”1項;文物部門4項整合為1項;林業部門2項整合為1項。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5項,涉及安全監管、國土資源、氣象、地震等4個部門。

在清理完成省級層級審批事項的基礎上,要求各市州、縣對本地區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清理規範工作負總責,省政府有關單位加強對本系統清理規範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保留和整合的審批事項,合理劃分省、市、縣三級管理權限,優化審批流程,統一審批標準;對取消調整的報建審批事項,認真研究後續處理措施、整合後的相關流程和審批手續,進一步細化相關標準;對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嚴格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安全措施落實到位。(記者 孫海玲 通訊員 省編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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