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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印發《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實施方案》

2017-05-03 07:46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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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相關司局和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改革精神,改革完善不動産登記辦理流程和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不動産登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70號)有關要求,部研究制定了《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要根據《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實施方案》,在確保登記資料移交到位、人員劃轉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提高登記效率,分類壓縮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限。通過創新申請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強業務聯動、強化信息共享等措施,除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産登記以及未公證的繼承、受遺贈涉及不動産登記等較為複雜的登記情形仍按照30個工作日辦結外,一般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動産抵押登記辦理時限壓縮至10個工作日,不動産查封登記、異議登記要即時辦理,切實做到規範有序、便民利民。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不動産登記效率和質量平衡關係,要以穩定和保護産權為基本原則,在完成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任務的基礎上,實事求是確定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限。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任務今年10月底前完成,請各地以省為單位於今年12月底前將任務落實情況報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

2017年4月15日

壓縮不動産登記時間實施方案.docx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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