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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每個縣(市、區)年內要成立至少
一個扶老助老慈善組織

2017-05-03 10:14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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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調動慈善公益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省民政廳、省委文明辦、省人社廳等七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支持慈善公益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從今年開始,各設區市力爭引導慈善公益力量投資建設一家有500個床位的公益性養老機構,各設區市60%以上的縣(市、區)力爭引導慈善公益力量投資建設一家有200個床位以上的公益性養老機構。各縣(市、區)每年至少開展慈善公益扶老助老項目1個。到今年底,每個縣(市、區)要成立1個以上扶老助老慈善組織、1個為老服務的慈善超市。

意見提出,將孝道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並列入文明家庭考評指標。各地要發動慈善組織開展一批養老項目,如為老年人提供免費午餐、捐贈老年人生活用品和日常服務設施、開展“1+1”幫扶活動等。鼓勵紅十字會參與醫養結合服務,以及養老服務中應急救護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養老志願服務隊伍,深入家庭、社區和養老機構等開展針對老年人的志願服務活動。支持宗教界開展養老服務,引導慈善超市參與助老服務,積極協調動員工會、婦聯、共青團、殘聯等各類群團組織,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開展“扶老助老”慈善公益活動。(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王舒淩 林弋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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