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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年換發農藥産品生産批准證書名單(第三批)備案的函

2017-05-05 16:06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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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7年換發農藥産品生産批准證書名單(第三批)備案的函
工原函[2017]24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審核合格並換發農藥生産批准證書的529個産品名單予以備案。有關事項如下:

一、本次換發農藥生産批准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

二、獲證産品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換證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三、獲得農藥生産批准證書的企業必須在産品包裝上註明生産批准證書編號。

附件: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換發農藥批准證書名單(第3批)529

2017年5月4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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